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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规格是通过热轧制造的型钢(以下称为型钢)。的外观、形状及其允许限度及尺寸、质量及其允许差进行规定。另外,该规格的适用将在各自的产品规格中规定。注:下列符号表示该规格的对应国际规格及其对应程度。
日标型钢标准型材 | |
产品型号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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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场所: | |
适用范围: |
序言
该标准以1989年作为**版发行的ISO 657-1和ISO 657- 2,197年作为**版发行的ISO 657- 5,198年作为**版发行的ISO 657-11、ISO 657-15、ISO 657-16、ISO 657-18和ISO 657-19,以及1983年作为**版发行的ISO 657-21为基础。这是修改技术内容后制定的日本工业规格。另外,在该规格中实施侧线或虚线下线的地方,是对应国际规格变更的事项。在变更的一览表上附上说明,在附件JA中示出。
适用范围
该规格是通过热轧制造的型钢(以下称为型钢)。的外观、形状及其允许限度及尺寸、质量及其允许差进行规定。另外,该规格的适用将在各自的产品规格中规定。注:下列符号表示该规格的对应国际规格及其对应程度。
ISO 657- 1:10 89, Ho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: equale -leg angles - Dimensions
ISO 657-2:1989, Ho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2: unequale -leg angles - Dimensions
ISO 657- 5:976, Ho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5: equale - legangles and unequale - legangles - Tolerances for metric and inch series
ISO 657-11: 980, 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1: Sloping flange channel sections (Metric series) - Dimensions and sectional properties
ISO 657-15:1980, 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5: Sloping flange beam sections (Metric series) - Dimensions and sectional properties
ISO 657-16:19, tr 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6: Sloping flange column sections (metric series) - Dimensions and sectional properties
ISO 657- 18:20 980, 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8: L sections for shipbuilding (metric series) - Dimensions, sectional properties and tolerances
ISO 657-19:19, tel 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19: Bulb flats (metric series) - Dimensions, sectional properties and tolerances
ISO 657-21:1983, Hot-rolled steel sections - Part 21: T-sections with equal depth and flange width - Dimensions(整体评价:MOD)
另外,表示支持程度的符号“MOD”表示根据ISO/IEC Guide 21-1“正在修改”。
尺寸的表示方法及表示
型钢的尺寸方面,截面各部分的尺寸用毫米表示,长度用米表示。不过,根据受渡当事人之间的协议,也可以用毫米表示长度。
截面各部分尺寸的显示,通常在表3 ~表5以及表8 ~表12所示的各截面尺寸的边(A, B)、高度(H)以及厚度(t, t1, t2)中,根据各自的截面形状来显示相应的项目。不过,表12的槽形钢厚度显示只需在t1和t2中显示t1即可。
标准尺寸
标准尺寸如下。不过,标准尺寸为代表尺寸,根据接收当事人之间的协定,截面尺寸及长度可采用表中未记载的尺寸。
a)型钢的标准截面尺寸见表8 ~表18。b)型钢的标准长度见表2。
形状和尺寸的容许差
型钢的形状及尺寸的容许差由以下因素决定。但是,a)和b)中没有规定的容许差,根据受让方之间的协定。
a)山形钢、I形钢、槽形钢、球平形钢以及T形钢的形状和尺寸的允许差见表3。长度的正方容许差,可以由受渡方协定。
b) H型钢的形状及尺寸的容许差根据表4,CT型钢的形状及尺寸的容许差根据表5。长度的正方容许差,可以由受渡方协定。切面直角容许差适用于订购者有要求的情况。
质量
型钢的质量取决于以下。
a)型钢的质量通常根据计算质量,用千克表示。
b)型钢质量的计算方法根据表6,此时的尺寸使用称呼尺寸1)。
c)根据表6计算的型钢的标准截面尺寸相对于截面面积和单位质量,如表8 ~表18所示。在这种情况下,表8 ~表18除截面面积及单位质量外,还参考重心位置、截面二次力矩、截面二次半径及截面系数。
注1)在商业交易中使用的尺寸,通常简称为尺寸。这里,为了避免与实测的尺寸混淆,使用了“称呼尺寸”。
质量容许差
如有订购者要求,质量容许差见表7。这种情况下,容许差的计算方法是将计算质量和实测质量的差除以计算质量,用百分比表示。
外观
型钢的外观则取决于以下。
a)型钢不能有使用上有害的缺点。
b)型钢表面有有害缺点时,制造商可以通过研磨或焊接来消除或修补缺点。这种情况的条件是:
1)磨砂机修整
1.1)修整后的型钢截面尺寸应在其允许差值范围内。不过,如果根据用途获得订购者的批准,则可以放宽这一限制。
1.2)型钢的修整部分要干净,与压延的表面的分界要光滑。
2)焊接维修
2.1)型钢的有害缺点,应在焊接前通过压焊、磨削等适当方法完全消除后,再进行焊缝修补。
2.2)除去焊接修补前的缺陷部分的深度不应小于称呼厚度的30%。不过,对于型钢的边的端部,除去缺点的部分的深度必须在从端面到边的称呼厚度以内(*大12mm)。
2.3)焊接维修面积应不小于型钢总表面积的2%。
2.4)焊接修补应根据钢材的种类,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。
2.5)型钢的焊接处,边缘不得有下切及重叠。余盛距离压延面至少1.5 mm以上,必须通过剪切、研磨等方法除去余盛,使余盛光滑地达到与压延面相同的高度。
2.6)已进行热处理的型钢在焊接修补后,包括修补部在内,必须对型钢本体重新进行热处理。